2007年8月12日 星期日

在台陣亡首位美軍



南北戰爭時期的 USS Hartford

恆春古名琅嶠,在「文明」尚未來臨之昔時,琅嶠原住民因地利及黑潮之便,同蘭嶼一樣,與南部菲律賓島嶼土著往來密切;後(沈葆偵)以四季常夏(如春)、無冬季名之。
台灣沿海風濤險惡,沿岸多暗礁又無燈塔,南端海面尤險;故19世紀往來台灣海面船隻,時遭風暴暗礁擊碎,遭難船員,漂至岸上往往受到原住民(部份為不肖漁民及沿海居民)劫殺而死於非命。

1867年3月12日,美國三桅帆船羅發(American bark Rover)號,自汕頭開往(滿州)牛莊,中途遇暴風迷失方向,漂至恆恒春南方七星岩,觸礁沉沒。船長亨特(Joseph W. Hunt)夫婦及水手14人同上小艇,於琅嶠尾龜仔角鼻山(略為今鵝鑾鼻附近)登岸,為當地原住民狙擊,悉被殺害;一粵籍水手脫逃,輾轉至打狗(高雄)報案,是為羅發號事件。
3月26日英艦柯爾摩蘭(Cormorant)號由安平出發,至遭難地,擬搜救倖存者。英軍一登陸,即遭射擊,一人負傷,遂返艦上,以大炮猛轟叢林而去。

4月12日美駐廈門領事,為南北戰爭負傷之獨眼將軍李仙得(General C. W. LeGendre)來台交涉救難事宜。台灣鎮總兵吳大廷接晤李,表示:「查台地生番...不隸版圖,為王化所不及…所以避兇悍而嚴出入也。…除再飭…撥兵役設法查辦外,所有貴國兵船會辦此案之處,請不必行。」清廷之答覆李仙得當然不滿意,自行前往又為土民所拒,遂悵然而返。

由於「生番」地區並無官府,交涉對象乏人,美國亞細亞艦隊司令柏爾(Admiral Bell)決定親率艦隊前往…登陸,搜索…巢穴,加以摧毀,作為報復。於是率旗艦哈特福(the frigate Hartford)號及另一軍艦懷俄明(the corvette Wyoming)號自上海出發,6月13日抵琅嶠灣停泊。
麥肯士(Lt. Cmdr. Alexander Slidell Mackenzie, Jr),南北戰爭後,一位奉派至遠東的26歲青年軍官;時任哈特福號海軍少校副艦長,奉命先行,偵察敵情…


美國海軍歷史檔案是這樣記述(摘譯):
藉望遠鏡之助,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這些野蠻人穿著破舊的衣服,身上塗著色彩(?),現身在2英里之遙的山坡上。以10至12人為一組,如同北美印地安人般的表現其戰略及勇氣。朝我們射擊之後,迅即不見蹤影,在暗處填充彈箹,頻頻隱身於樹叢中,悄悄地接近並持續開火…
麥肯士少校置身於最前方…勇敢地率領部隊朝樹叢攻擊,隨即受到毛瑟槍仔之致命射擊而倒下,在後送時傷重而亡。
在驕陽下,經過了6個鐘頭徒勞無功的行進,在極端酷熱中,數位軍士嚴重中暑。眼看這項行動無法讓敵人屈服,將近下午4點,(陸上)指揮官(哈特福號艦長)Belkhap下令撤退回船。

就這樣,麥肯士陣亡,數名士兵受傷;這個地方蔓藤叢茅,水牛成群,只能燒幾座茅舍稍洩心頭之恨外,柏爾少將知難而退,次(14)日將麥肯士葬於打狗,黯然離台。

外舶之遇難,何以會引來原住民的搶劫與殺害?李仙得有較中肯說法:「...受害緣由,以善惡不念推之,想必因從前受過我輩不義之事。意在報復,故視戕殺為當然也。…非徒素性好殺...」。
正待踏上世界舞台成為霸權之際,南台灣原住民的槍子(musket ball),使麥肯士意外成了第一位在台陣亡的美國軍人及軍官,其「身先士卒、為國捐驅」的英勇行為,有三艘美國軍艦先後以他之名命名,第三艘為二次大戰時服役於大西洋之DD-614驅逐艦。

李仙得後來數次往返台灣,除了蓋座鵝鑾鼻燈塔外,最後還是弄了個不了了之的結果。和當地原住民接觸交涉的經驗與對清廷處理海難事件的不滿,而對台灣所衍生的誤解,雖一直未獲美當局認可採納;但四年後恆春東海岸又發生琉球船難遇害事件,李仙得逮到機會推波助瀾。羅發號事件成了其前奏曲,1874年讓日本有了藉口在恆春灣發動「牡丹事件」;21年後(1895年)牡丹事件參與者如樺山資紀、水野遵、佐久間左馬太等又成了日本據台初期及其後理番事業要角。


後記















里龍山遠眺恆春灣及台灣海峽 2004大年初一
左側第一個尖角,為牡丹事件古戰場入口:車城。羅發號事件發生地點於左側更遙遠之後方南灣附近。

在斯時台灣有一半以上土地,屬未受政治統治不隸版圖之無「」之地,南部原住民理所當然悍拒外敵之進犯;到了後來劉銘傳上台方對上北部原住民之強烈抗爭。一直延伸到日本據台,太魯閣被稱作「國中之國」之化外之區爆發20世紀東台最後最大戰役,那時已是1914年,距今仍不到100年。

如今恒春原住民在與當初遇難琉球漁民之後尋求和解之際,竟有人要到日本迎回原住民祖靈;實則只是在翻老帳,非撫平而是重新撕裂舊創。
雖非全出於自願(而是被迫或被騙),就是作為一個傭兵(或軍伕)亦自有其尊嚴,在戰爭全貌難以窺見之下,服從自是軍人之天職。隨便加個迫害者、欺壓者之名銜硬要區別敵我。如果當初殉難之旨趣遭到曲解,祖靈即便迎回老家,故鄉如今郤已成他鄉,將無以自處。
到時只能淪為某人之政治私籌碼,直到失去利用價值為止,這是正義嗎?祖靈會庇佑這直到晚近才突然認祖歸宗的投機份子,並妄想以所有原住民的代言人自居、頭腦不清楚的半番嗎?

延伸閱讀: 「在台陣亡首位美軍」的身影

資料參考
1. 臺灣民族學先史學概觀 鹿野忠雄 文獻會 1955
2. 臺灣涉外關係史
3. Foreigners in Formosa, 1841~1874  George W. Carrington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, Inc. 1977本文發表於:2005-07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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